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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五个方面

时间:2018/6/2 22:19:21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生态文明体制,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以更加有效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去年印发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建立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制度,并在在福建、上海、浙江、甘肃等省进行了试点。如今,随着自然资源部的组建,试点正在不断地拓展,关于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问号,将逐一得到解答。下一步,自然生态用途管制与空间规划改革如何协调推进?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绩效评估又将如何构建?诸多业内专家学者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公元前121年,匈奴人留下了这样一首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这是霍去病攻克祁连山后,匈奴人的哀叹。
  祁连山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它不仅仅连接着河西走廊、丝绸之路,更是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祁连山造就和养育了冰川、河流与绿洲,是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黄河流域重要水源由此产流,它让西北的沙漠与新疆的天山握手相接。
  然而,长期以来,祁连山局部生态破坏问题十分突出: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部分水电设施违法建设、违规运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力……在人类过度的活动下,我们要失去祁连山了么?
  在与祁连山大致处于同一纬度的浙江安吉,也曾遭遇过这样的难题。2005年之前,安吉水泥厂、矿场和印染企业遍布,过度使用自然资源,美丽蒙上了一层灰。
  然而,一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型,让安吉重获新生。以山为脉、以水为径,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安吉探索出了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发展路子,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互促共进。
如今,这两个地方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要求同步开展试点。在部规划司司长庄少勤看来,自然生态用途管制,既是建设美丽国土,也是发展美丽经济,更是塑造美好生活。它意味着我国的发展方式要从侵占资源、破坏环境向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方式转变。
一、为什么要进行用途管制
  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来到安吉。在余村村两委会议室里,村干部在汇报关停3座矿山和一座水泥厂时,仍流露着许多不舍。
  20多年前,安吉余村人靠的就是山上优质的石灰岩自办水泥厂。GDP一路高涨,却难以承受溪流浑浊、烟尘漫天的环境之痛。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既然要‘生态立县’,总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要以环境为代价去推动经济增长,因为这样的增长不是发展。”习近平一语点醒了迷途中的安吉。
“两山”理论的发源地——浙江安吉。资料图片
  有所为,有所不为;哪些需要保护,哪些可以开发,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作为空间规划实施的基本工具,主要解决的就是市场机制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负外部性问题。
  从世界范围来看,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其主要做法是通过土地用途分区,并辅之以开发许可、发展权转移等手段,控制土地用途改变,维护公共利益。1922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土地区划合宪,此后用途管制逐步从美国推广到各国。
  我国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日益显现,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就在于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覆盖不全。我国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确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经过20年努力,用途管制不断强化,遏制了建设用地过快扩张、耕地大量减少势头。但用途管制范围有限,亟待扩大到所有国土空间。
  部调控和监测司巡视员董祚继认为,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主要针对建设用地和耕地,没有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线划定”缺乏协调,永久基本农田、城乡开发边界、生态保护“三条红线”落地不够。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在我国渐成共识。
  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由国土资源部牵头,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这既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也是一份历史考卷。
  2017年初,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研究制定了《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经国务院批准后印发实施,部署在福建、江西、河南、海南、贵州、青海等6省先行开展试点。考虑到现有工作基础、区域差异和发展阶段等因素,经地方申请,同意上海、浙江、甘肃等三省市参照开展试点探索。
  同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
  在此背景下,2018年3月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要组建自然资源部,赋予自然资源部“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我国自然资源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分散开发,一定程度上与体制不健全有关。纵向看,《物权法》规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但实际上主要由地方政府行使,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致使随意开发难以遏止;横向看,地方政府部门既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人代表,又作为自然资源的管理者,这种双重身份导致其往往更加重视资产经营而轻视资源管理。”董祚继说。
  从建立统一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到明确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职责,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一条清晰的轨迹,而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实践也在一步步向前推进。
二、自然生态空间是什么
  自然生态空间是什么?如何确定用途?怎样进行管制?对于一个正在试点的新生事物,这一个个尚待打开的问号,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
  “研究的首要问题是概念要准确,什么叫空间,往大说就是国土空间,包括我们管辖范围内的水域、陆域、领海、领空;往小说,我们的会场也叫空间,不同的认知,可能会表述出不同的概念。”在近期举行的第7期UP论坛上,北京大学教授林坚提出了问题:“土地用途管制拓展到全域全类型管制的过程中,我们得思考,空间对于人类活动,对于自然资源管理,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那么自然生态空间又是什么?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规划所所长贾克敬看来,自然生态空间不等同于资源红线,也不等同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生态空间应该是提供生态产品为主导功能,由土地规划来承载,授以用途落地的国土空间的复合利用区。
  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需要根据国土空间的空间要素,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 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基于此,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院长张建平认为,国土空间管控体系与土地利用的单要素空间不同,国土空间是综合性的立体空间。他从点、线、面、体和能5个方面分析了世界不同国家国土空间结构类型。
  为此,要通过识别国土空间功能,构建不同层面的国土空间结构。在国家级空间规划的宏观层面,重点考虑“点”“线”和重点“面”要素为主的空间结构,构建战略性、长远性的国土空间开发框架。在省级空间规划层面,重点考虑“点”“线”和所有“面”要素为主的空间结构,在国土空间多功能评价的基础上,构建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在市县级空间规划层面,强化“面”和“体”要素为主的空间结构,在适宜性评价基础上,确定国土空间布局区域,建立相关的指标体系。
三、自然生态空间如何划
  关于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政策路径是清晰的。首先是要划定功能空间,通过科学划定自然生态空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阵痛后的祁连山开始了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等工作,切实转变过去“重发展、轻保护”传统思维,通过前期试点工作,对县域国土空间开发进行了适宜性评价,按照生态功能重要性、农业功能适宜性、城镇建设适宜性等三类国土空间进行了分类、分级评价,明确了保护目标和范围。
  自然生态空间如何确定,部规划司副司长赵毓芳给出了她的思考。在建立不同国土空间功能评价的基础上,与相关规划进行充分协调,划定功能主导的城镇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然后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分别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以此为基础划分用途管制分区,进而建立由功能主导的空间、管制主导的线、用途主导的区构成的国土空间管控体系。
  那么,线怎么划?贾克敬认为,首先要统一底图,夯实基础,通过开展评价,为划定提供科学依据。“我们面对的不是一张白纸,如果是无人区,生态空间比较好划,可是我们面对的是人类活动痕迹复杂的国土空间,包括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农业活动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就要进行空间的协同,凝聚共识,搜集相关的成果,统筹安排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等等,与其他的几条控制线和开发空间相协调。”他说道。
  空间怎么定?贾克敬认为,应当先做加法再做减法,把各类保护区,即具有生态服务功能的空间叠加起来,形成最大的控制范围,在这个基础上结合相关的规划,再扣除永久基本农田等其他的空间。
“用途管制要从农用地到自然生态空间,这个难度是很大的,我们的农用地可以斑块化,可是我们的生态系统要成片成系统,空间要连续。”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宪法说。对此,他建议,空间规划应该分线、分类、分级、分区、分深度进行管理。
四、规则如何制定
  “划什么、怎么划固然很重要,但最关键的是怎么管,重要的是考虑怎样设定管控规则。”多年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处长严政说。
  在刘宪法看来,管制有两个内涵,一是禁止,二是转用:“禁止意味着不允许,而转用则意味着要建立规则。”
  生态空间内部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如何进行管控?生态空间内部用途之间如何进行转换?生态空间如何向城镇空间、农业空间转变?需要一整套管制规则。
  对于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规则,部规划司国土综合处副处长胡友成建议,要探索自然生态空间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分级管理即在划定自然生态空间基础上,区分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实施更严格的保护;对一般生态空间制定区域准入条件,明确允许的开发规模、强度以及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类型。分类管理是对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等自然生态空间的开发利用进行管控。
  浙江大学教授王珂认为,自然生态空间内,一部分是核心区,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的区域,其余部分为一般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工作的重点,在共享共管的基础上,重点是一般区,因为一般区是更加交互的地方,它的复合性更多。
  关于自然生态空间的管控,贾克敬同样认为要实施分级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要按照禁止开发区的原则管理,一般生态空间则按照限制开发区的办法管理。“生态空间不是无人区,所限制的是大规模、高强度的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开发活动,像采矿活动破坏了植被,以及污染排放严重的企业,这些肯定是要限制的。但是对于旅游和绿色农业,是不应该受到禁止的,应以不破坏生态功能为前提,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核心是促进形成绿色的发展方式。”
  贾克敬以美国黄石国家公园为例:“黄石国家公园作为自然生态空间,具有很多功能,既是保护性的自然环境区,也是物种遗传基因库,还可以作为国民休息的场所,繁荣地方经济、进行学术研究、环境教育等等,自然生态空间也是允许一些开发活动的。”
  关于转用,王珂认为要进行严格控制,不能随意将农业空间转为城镇空间或生态空间,鼓励通过国土整治的手段,把城镇的空间转化为生产空间或农业空间。“实际上空间的划定也好,管制也好,并不是一张白纸,本身有建设用地的管制分区,现在要对传统的土地利用规划的管制分区进行创新和优化,制定分类、分级的管控规则。”
  “对于受损的生态空间,要通过修复的办法,以国土空间整治为抓手,提升生态功能,总的讲是实现数量不减少,功能有提升。”福建省武夷山市市长谢建龙谈了他对于转用的看法。
  目前,福建省永春县在试点过程中实施桃溪流域综合治理,围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目标,探索自然生态空间的统筹保护和系统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建设“水清、堤固、园靓、路畅、岸绿、房美”的桃溪。
五、怎样进行管制?
  “在试点过程中,有的地方政府一想到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就怕,觉得会限制发展。”在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试点中,王珂和他的团队曾经遇到过这样的疑虑。
  “实际上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是要保得住、发展得了。”王珂认为全国国土规划纲要中的一句话解决了这一疑虑:“要将面状的保护和点状的开发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他认为,无论何时何地,发展在中国都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路径,只是要找寻怎么发展和如何发展的路径,不仅要满足当下的发展需要,更主要的是为这个区域未来的发展确定比较优势。
  在浙江安吉,就实现了生态和经济的有机融合,既保护生产力,又发展生产力。通过发展大力发展安吉白茶、乡村休闲旅游产业,以及传统绿色家居产业、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等新兴产业,实现惠及民生、共享绿水青山。福建武夷山则按照生态主导功能,分类制定区域准入条件,明确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清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推动绿色发展。
  对于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严政有着更为深远的考虑。他认为自然空间用途管制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抓手,通过用途管制可以理顺自然资源管理的脉络,进一步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三分划、七分管,要改革审批制度,以空间规划为依据,探索建立用途转用的制度;要创新管制的模式,协调用途管制的利益,推进相关制度,如生态补偿的建立等;最后要整合生态空间动态监管平台,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通过整合差别化审批流程,结合浙江正在开展的‘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实现自然资源规划、调查、管制、补偿、监管等一条龙的顺畅管理。”
  “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不仅仅是意味着约束,更重要的是在生态优先的条件下怎么样推动绿色发展,使绿水青山能够成为金山银山。”庄少勤表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要坚持管用、好用、实用的要求,围绕发展方式转变和空间治理等难题进行探索,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下一步,自然生态用途管制与空间规划改革如何协调推进?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绩效评估将如何构建?
  随着自然资源部职能的进一步细化明确和试点工作的不断开展,关于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问号,将逐一得到解答。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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