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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施工是地勘单位实施混改的不二选择

时间:2018/11/25 23:37:41

       
    国有地勘事业单位改革呈现了多元化的取向选择,有的努力回归事业体制;有的积极维持事企双轨;有的强力实施转企改制。为此,积极探索混改的实施路径,完成地勘事业单位从事业向企业、从产权单一向产权多元的双重跨越,已成为部分省区地勘队伍的一项迫切任务。
    当前,以省区为单元的国有地勘事业单位改革呈现了多元化的取向选择。有的努力回归事业体制;有的积极维持事企双轨;有的强力实施转企改制。其中辽宁省的国有地勘队伍在完成企业集团组建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其提出明确要求,所属的企业,在2018年要完成3-4家的混改;2019年混改企业要达到总数的30%;2020年混改企业要达到总数的50%。为此,积极探索混改的实施路径,完成地勘事业单位从事业向企业、从产权单一向产权多元的双重跨越,已成为部分省区地勘队伍的一项迫切任务。
    一、地勘单位产业结构决定了混改路径的多元化选择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地勘单位即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地质勘查、勘察施工、矿业开发、多种经营四大产业门类。据自然资源部《2017年度全国地质勘查行业情况通报》,属地化地勘队伍的产业构成比例是:地质勘查(包括矿权转让)占50.35%;勘察施工占35.37;矿业开发占1.96%;多种经营(其他产业)占12.32%。
    其中,地质勘查是主导产业,没有地质勘查就没有了地勘单位;勘察施工是支柱产业,在较多地勘单位曾一度占据市场总收入的三分之    二左右;矿业开发是战略产业,大多数省区的地勘单位均将其作为发展的重要取向;多种经营则是“大其它”,大多数省区的地勘单位曾经涉足的行业占国民经济大门类的三分之一以上。
    上述四个产业在形式上或许缺乏应有的上下游关联,但在深层次上却有着密切的关联。非地勘产业的发展一般离不开地勘事业费的暗补,但在地质工作大萧条时期,非地勘产业也对稳定地勘队伍、防止人才流失发挥着不可或许的重要作用。
    依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基本原理,混改模式作为生产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必然决定于生产力特征。地勘单位的各大产业门类,还可以简单地划分为资源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等等。在不同类型的产业中,资金这一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发挥着不同效应的功效,其投入产出也遵循不同种类的特殊规律。因此,我们在选择混改路径和模式时,因地制宜固然重要,但因业制宜的重要性亦是更加的突出。
    二、混改对地勘单位经营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由传统的事业单位转向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起来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至少需要在以下若干方面实现本质的跨越:
    一是实现由半成本向全成本的跨越。地勘事业单位三十余年市场实践所发展起来的产业规模,其实是建立在半成本核算的沙滩上。不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可由原事业单位无偿提供,并享受多项国家税费的减免,而且一直以事业经费的形式向地勘单位所办企业“输血”,以致一些所谓的盈利企业其实则是完全彻底的亏损。
    然而地勘单位并没有占国家的便宜,因为我国的地勘市场是半成本与半价格的有机结合,地勘单位始终是以半价格即预算定额向国家乃至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混改后的地勘单位以半价格支撑全成本,必将在根本上丧失了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条件。
    二是实现由半竞争向全竞争的跨越。事业体制下的地勘单位,尽管无法满足其承接地勘项目的需求,但也能或多或少地予以平衡性关照。虽说也需要参加一些地勘项目的投标,但事业单位这块金字招牌就是最佳的资信证明。而实施混改以后,则需要参加不折不扣的刚性竞争。
    首先要与其它地勘事业单位竞争,此时与未转企的地勘单位已不在一个平台之上。其次要与民营企业竞争,资质门槛取消以后必然有多家竞争对手应运而生,民营企业包袱轻,相比之下事业体制下的地勘单位的多重劣势显现无疑。总之,率先实施混改的事业单位必然在市场竞争中处在不平等的地位。
    三是实现由半分配向全分配的跨越。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理论明确,企业的所有资产均是负债,起码的要求是向投资者提供高于银行利息的回报。事业体制下地勘单位可以零成本占有资产,实施转企后尽管也提出了诸如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但这种约束则是相对弹性的,甚至说从来也没有人叫过“真”。
    然而,地勘单位实施混改后,则是要无可商榷地以实实在在的经营业绩每年向投资者交“答卷”。此外值得关注的是,与临时拼凑的“草台班子”相比,原地勘单位的资产基数较大,不但会让投资者望而却步,而且也会成为混改后经营管理的沉重负担。
    三、地勘单位混改应当在勘察施工产业率先取得突破
    在地勘单位的地质勘查、勘察施工、矿业开发、多种经营四大产业门类中,究竟从哪个门类开始着手推进混改,这里不妨用排除法列出暂时不适宜实施混改的产业门类:
    其一,关于地质勘查产业。毋庸讳言,中国尚未形成科学、完整的地质勘查市场体系。在投资领域,首先是注册探矿权的成本居高不下,更何况在全球范围内也难以发现,既无政府与股市支撑,也无矿业公司作背景,却以资本金从事矿产资源风险勘查的成功企业;在作业领域,至今国内尚未有一家地勘事业单位真正地实现成功混改,如果哪个地勘单位孤军深入,非但难以再继续参与国际、国内大市场竞争,恐怕本地区原有的市场份额也难以继续坚守。
    其二,关于矿业开发产业。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起,国有地勘队伍即开始大力推进勘查开发一体化,构建探采工贸一条龙产业链。再据自然资源部《2017年度全国地质勘查行业情况通报》,31省区属地化地勘单位的矿业开发,竟然有15个省区收入为零,只有区区3个省区的收入过亿。足以说明,国有地勘单位在矿业开发领域的生存与发展条件尚不成熟。如果对为数不多的几个矿业开发企业实施混改,即可能因为控股权丧失而完全从这一领域退出。
    其三,关于多种经营产业。地勘事业单位创办多种经营企业的主要初衷是实现安置效益而非经济效益,时至今日大多数还是因陋就简的    小厂小店,无论是产品类、服务类,还是地产类,相关的生产要素配置水平及盈利能力均落后于本行业、本地区的平均水平。脱离地勘单位以后,不但投资收益业绩难以满足投资者最起码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可持发展问题也必将十分突出。即便个别企业成功实施混改,对整个地勘队伍既无牵动效应,也无导向意义。
    综上所述,当前在地勘事业单位,勘察施工,也只有勘察施工,才是实施混改的不二选择。
    前提条件是:在四大产业门类中,勘察施工产业的市场化程度无疑是最高的。更突出的是,地勘单位的多项岩土工程技术已在本地区占据领先甚至垄断地位。具备独立生存和发展壮大的前提条件。
    现实需要是:勘察施工企业实施混改,不仅仅是出于政府管理部门对地勘单位混改的刚性要求,更是地勘单位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
    首先,勘察施工企业的内部管理亟待规范。当前,各个地勘单位的管理模式五花八门,粗放、集约各具特色,管理隐患较为突出。
    其次,集约与激励的矛盾难以调和,一方面需要宽松的政策以调动经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又要适应国家对事业单位管理的不断规范。
    再次,在事业单位转企的背景下,已出现经营技术骨干非正常流失的现象,难免要带走了市场、留下了债务。为此需要及时创新体制机制以稳定我们的队伍。
    此外,建设行业的管理也在不断的规范,不可能长期容忍眼下这种“不伦不类”的企业长期存在。总之,即便是在无须转企业的地勘单位,其所属的勘察施工企业也不可能永远维持现有的事企双轨。或者说,即便别人不要我们改,我们自己也要改。
    四、地勘单位勘察施工产业混改需要破解的核心障碍
   (一)组织架构
    率先以省区为单元组建企业集团的地勘事业单位在组织架构上表现了以下鲜明的特色:
    一是管理层级较多。至少存在集团总部、专业公司、地勘单位、二级单位四个管理层级。
    二 是产业结构多元。所谓的专业化公司其实并不专业。
    三是管理方式多样。集约、粗放缺乏规制,利润中心、成本中心分布无序。
    四是管理条块割裂。上下级之间行政化色彩浓郁,未能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管理体系。
    五是挂靠现象普遍。与其他企业建立了各种协作关系,管控方式漏洞大,已经留下诸多的经济法律纠纷。
    总之,在组织架构上完成整改与提升,无异要经历一次脱胎换骨和浴火重生。
   (二)控股方式
    在新一轮混改实践中,最尖锐的矛盾即是国有股、民企股、个人股关系的合理协调。相关政策已明确,“内混”不算改,“外混”方算改。所谓“内混”即国企、职工两类股份;所谓“外混”即国企、民企、职工三类股份。民企股份自然难以操纵,其特殊性在于,如果不允许其控股,民企一般不会投资入股;但允许其控股,国家与职工的基本权益又不好保障。当前,一种变通的形式备受关注,即是将本单位的个人股份集中起来成立一个民营性质的投资公司,将所募集的资金反投回所在的企业。这种思路是否可行,或者实践效果究竟如何,目前仍在探讨与策划当中。
   (三)股份形式
    勘察施工企业中,经营、技术骨干作为一种特有的生产要素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为此,新一轮混改政策已经明确,不提倡甚至不允许出现人人入股的“股权大锅饭”,并鼓励探索多种形式的股权形式和分配形式。如何更好地发挥好股权的激励与约束功能,具体的形式和措施尚未探索出成功的范例。例如,对经营、技术骨干以及部分普通员工是否可“强制性”认购一定数额的股份,或作为激励手段赠与一定的“干股”;各类股份转让以及“干股”变“实股”需要哪些条件;对经营亏损者是否可罚没其持有股权等等,均需要深入的探讨与大胆的实践。
    五、强力推进地勘单位勘察施工产业混改的目标举措
   (一)目标
    到2020年,在省级地勘企业集团体系内,建立起主营勘察施工产业的二级专业化集团公司。具体路径是,在省内若干个中心城市,分别选择1家勘察施工企业为主体,吸纳本地区其它地勘单位的勘察施工企业加盟,结合资源整合、资质提升,打造地区性或专业性突出的勘察施工企业集群。在此基础上,在省会城市建立由地勘集团公司(大集团)授权的工程集团公司(小集团)。工程集团以申办总承包资质为先导,打造全省勘察施工产业的投资中心、管理中心、经营中心;所属的各地区性、专业性公司的发展方向为作业中心、成本中心、利润中心。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产权多元、结构合理、机制灵活的专业化地质工程集团公司。
   (二)举措
   1.混改过程必须公开招标,法人治理结构必须规范。政策依据要坚挺,技术保证要确凿,法律程序要明晰。
   2.民营企业参股的混改,在参与竞标时即公开承诺,三年内不能让目前的在岗职工下岗。
   3.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可以以普通职工身份购买股份,但不能因行政级别多持有股份或配置干股。
   4.对待“干股”,退休前只享受分红,不允许交易或转让;退休后,允许自行转让,或由本单位回购。
   5.原则上在入股后三年内不允许交易或转让股权,调离或不称职则自动解除“干股”
   (孟琪、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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