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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地矿协会关于举办书法、摄影展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10/30 20:50:46

各理事单位及会员单位:
    为展示榆林国土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新面貌和人文精神,活跃广大干部职工文化生活,促进全社会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利用的良好氛围,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榆林市地质矿业协会决定联合举办书法、摄影作品展览活动,现面向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及市地质矿业协会会员单位广大职工征集书法、摄影作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参展作品要以反映自然风光、人文生活和反映国土资源、地质矿业行业一线职工火热生活、工作的场面为主题。参赛作品既要有较强的思想性,又要有一定的艺术性。
    二、书法、摄影作品要求
     1、所有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不能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也不得代替他人进行创作。一经发现,均取消参赛资格。摄影作品不能改变原始影像,在暗房合成或用电脑制作的作品不得参加。
     2、作品须是近年以来新拍摄的。曾在全国、省、市获奖的作品请勿投稿。
     3、作品规格:书法、美术作品最长不超过2.5米;摄影作品为18寸,彩色、黑白均可,并备送作品电子稿,件数不限。本次作品征集不收费,不退稿。
     4、参赛作品须是参赛作者具有完整著作权的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品选送人自己负责。
     5、参评作品必须注明:作品题目、拍摄地点及简要说明、创作日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
     6、获奖及入选作品另行通知作者发送电子稿件,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电子文件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落选作品一律不退稿。
    三、奖励办法
协会将邀请省、市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本次书法、摄影参展作品进行评审。根据参展作品情况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踊跃报名参加。
    四、征稿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3年12月10日截止(以收到稿件时间为准)。
    五、投稿地点
    邮寄(也可直接送达)至榆林市地质矿业协会办公室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明珠大道市国土资源局307室
    邮编:719000         电话传真:0912—3595784
    联系人:任小庆       移动电话: 13572682235
    六、其它事项
     1、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比赛的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征稿通知之规则。所有获奖作品若未按参赛规则要求,经查实,予以取消获奖资格。
     2、获奖作品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用于展览、摄视制作、录像播映、出版及其它宣传等,宣传使用获奖作品时,不再支付稿费。
     3、本次活动的启示及获奖作品将在《榆林地质矿业》期刊上发表、刊登。
     4、“作品表”附后,也可从榆林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和榆林地质矿业协会网站下载,请按表中要求填写清楚。
     附件下载:作品表.doc

                                          榆林市地质矿业协会
                                                2013年10月10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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