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陕自然资公告》,正式公告《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榆阳区曹家滩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
作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骨干能源企业,公司始终坚持将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置于发展战略全局,通过创新实施“1423”生态治理工作体系,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地下水保护与修复、区域生态环境提升等方面已形成扎实的实践基础,建成智能综合防尘系统,实现煤矸石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本方案的编制与实施严格遵循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关于建立矿区生态修复制度的法定要求,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及《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与资金管理规定。同时,方案与《榆林市本级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进行了有效衔接,确保了生态修复规划与地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体系的统一,系统规划了矿区生态修复、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等核心任务,明确基金计提、使用与监管机制,确保修复工作资金保障与规范运行。
此方案的实施,将推动矿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显著增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功能,积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行业生态修复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一套可借鉴、可推广的完整样本。(崔伟杰 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 2025.1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