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胜利油田时强调:“石油能源建设对我们国家意义重大,中国作为制造业大国,要发展实体经济,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能源是工业的粮食、国民经济的命脉。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能够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离不开能源事业不断发展提供的重要支撑。
做为自然资源系统矿政管理干部,必须积极适应能源革命与绿色发展要求,自觉投身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相关工作,切实推动自然资源治理效能全面提升,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做出应有贡献。
一、开源节流,保障能源资源安全
矿产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及稀缺性、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勘查开采的长期性、矿产品价格的周期性,以及矿业开发对专业技术的极高要求,矿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开源节流上下功夫。
对于矿产资源,固本培元方能长治久安。保障能源资源等初级产品供给是支撑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基石,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战略性问题,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为此,国家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广开矿源,以增储扩产,提高有效供给,提高自我保障能力,主要重点是“增储扩产,提高有效供给”,要实现这一目标,找矿是“开源”,而把一些原来不是“矿”的资源变成“富矿”“大矿”,同时组织通过开展深化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综合评价及技术进步,就是在“节流”上作文章。其中,未利用矿区调查评价,通过对17个矿种288个矿区的调查,了解影响开发利用的技术经济、外部环境、生态环保、产业政策等因素,按一矿一策要求,分为可出让区块、可支持快速上产矿区、可快速提高工作程度矿区、可储备矿区、暂难利用矿区等情形提出分类施策建议。部分战略性矿产共伴生低品位资源再评价,将通过对9个矿种57个矿区32个生产矿山调查,充分利用最新实践指标,重新估算矿产资源储量,客观判断资源形势,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二、标本兼治,提高压覆管理质效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本质目的就是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支持保障项目建设。压覆可以算是建设项目与矿山开采之间矛盾的表现形式之一,主要体现在建设项目为了尽快上马取得土地手续,主观地认为地下的矿山开采不会对项目产生影响,或建设项目确实压覆了重要矿产资源,但矿山不愿意放弃被压覆的资源量或对于补偿无法达成一致,由此双方引发的矛盾。
省厅一直高度重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和审批工作,2023年2月14日,经省政府同意出台的《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了压覆查询、“白名单”、分级管理等机制,优化了压覆管理工作,鼓励推进区域性压覆审批。
下一步,要继续优化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加力推进特定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工作,进一步化解矿地矛盾、服务发展大局,破解建设项目压覆重要流体矿产资源等压覆协议签订难的问题,提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不作压覆处理)分类处置的意见。同时在项目立项及选址时,从源头把控矿业开发和项目建设的平衡与协调问题,呼吁项目建设单位主动进行压覆查询,尽早征求矿业权人意见,结合项目选址和设计,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压覆或减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三绿色发展,促进矿业健康发展
面对守牢资源安全底线、坚守生态安全红线、提升资源要素保障质量的要求,自然资源部门如何拉高标杆、敢做善为,需要深入思考,认真谋划。
一是在加快矿产资源保护监督上持续用力。落实深化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总体要求,有序推进未利用矿区调查评价、部分战略性矿产共伴生低品位资源再评价工作,组织做好全省首次矿产资源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对各县(区、市)利用水平进行评分并排序划档。开展利用低品位矿伴生矿尾矿提取矿产品认定工作,为矿业权人申请资源税减免提供依据,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二是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上持续用力。完成省级规划年度调整及数据库更新入库工作,指导市县级规划调整工作;开展“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做好矿产资源形势跟踪分析,组织编印年度矿产资源报告,首次增设秦岭区域、黄河、渭河流域篇章,为管理决策提供支撑。
三是在强化绿色矿山建设上持续用力。绿色矿山建设是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是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
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实现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我厅修订印发《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修订完善绿色矿山名录“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要求,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起草制定《关于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库,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绿色矿山名录遴选工作。 (王辰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